各学院:
请按照学校本科(七年制)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做好本学期重修、加修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跟本学院班级重修的,由学生学院根据本学期全校教学任务书于9月23日(星期五)前安排好,并在学校教务管理系统后台加入重修学生名单(见“添加重修课程学生名单流程”)。
跟外院班级重修的,由学生学院于9月23日(星期五)前填写“课程重修、加修汇总表(跟外院)”纸质版、电子版,并报送教务处审批后,由教务处在学校教务管理系统后台加入重修学生名单。
已安排重修的,请学生学院通知本院学生跟班重修等工作。本学期不能安排重修的,则顺延下一学期或学年再安排重修。
2、学生由于辅修专业而加修课程的,由教务处在学校教务管理系统后台加入加修学生名单。
3、请各学院通知本院学生于9月30日(星期五)后登陆教务管理系统确认办理加修、重修课程情况。
特此通知。
附件.doc
广州中医药大学2011-2012学年上学期本科(七年制)学生课堂教学任务通知书.xls
教务处
201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