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按照学校本科(七年制)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为符合条件的学生做好本学期重修、加修、补修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学生学院按本学期课堂教学任务(见附件1)安排学生重修。
(1)重修课程的开课学院或学生所在学院为本院的课程,由学生所在学院于10月10日(星期五)前负责将学生名单录入教务管理系统(操作流程见附件2)。
请各学生学院及时录入学生选课名单,以免影响学生评教、试卷印刷、排考等后续工作。
(2)重修课程的开课学院且所跟重修班级均为外院的课程,由学生学院于10月8日(星期三)前向教务处报送纸质版“课程重修、加修汇总表”(见附件3),由教务处负责将学生名单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体育课、大学英语课重修不需报送教务处,请各学生学院联系体育健康学院陈月斌老师,人文社科学院苗媛或王星老师,由体育健康学院、人文社科学院负责将重修学生名单录入教务管理系统(操作流程见附件2)。
学生由于辅修专业等原因而插班加修课程的,请通知学生填写“课程加修申请表”(见附件4),主修专业学院、辅修专业学院初审,教务处复核,学生前往财务处缴费后,由辅修专业学院依据学生的“课程加修申请表”、缴费单据(此类表格、单据最终由学生保留至其辅修毕业),将其名单录入教务管理系统(操作流程见附件2)。
补修课程主要是针对转专业学生、交换生、境外生插班学习等情况,由学生所在学院将其补修课程名单录入教务管理系统(操作流程见附件2),无须报送学校教务处。
请各学生学院通知本院重修、加修、补修学生,辅修学院通知加修学生跟班上课;本学期不能安排重修、加修、补修的,则顺延下一学期或学年再安排。
请各学院通知本院学生,不需登录教务管理系统选择重修、加修、补修课程,只需于10月17日(星期五)后登陆教务管理系统,确认相关部门已成功为其选上重修、加修、补修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