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优秀中医药博士生的创新发展,提高全国中医药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优秀中医药博士研究生的创新发展,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学科评议组主办,面向全国中医药学科学位授予单位开展第五届“全国中医药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
根据《第五届“全国中医药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公告》及评选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现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与要求:
(一)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获得广州中医药大学学术型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二)参评博士学位论文须为中文撰写,且不涉密。
(三)博士学位论文盲审结果为三个“A”,且论文答辩成绩优秀。
(四)学位论文作者答辩前未获得副高级(含)以上职称。
二、推荐程序:
(一)研究生自荐及导师审核(3月11日中午12点前)
自荐材料明细:
1、论文推荐表(附件2,电子版1份+纸质版一式3份)
2、中英文摘要PDF版(附件3,电子版1份+纸质版一式3份,需与获学位时提交的最终版纸质学位论文一致)
3、作者简况表(附件4,电子版1份+纸质版一式3份)
4、论文推荐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1份+纸质版一式1份)
5、成果支撑材料电子版1份+纸质版1份(如专著封面、版权页及作者页复印件;学位论文奖励、科技奖励等证书复印件等,1套;若学术论文为外文,则需提供2024年的检索报告)
以上材料电子版以“姓名+第五届全国优博推荐材料”命名,于2024年3月11日中午12点前发送至zbl10057@gzucm.edu.cn邮箱。
纸质版于2024年3月11日下午17点前提交到广州中医药大学三元里校区综教楼919室。
(二)院内评选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
根据质量优先、宁缺毋滥的原则,满足推荐条件的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附件1:《全国中医药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以一级学科原则上不超过2篇予以推荐。
(三)评选结果公示
以每学科1-2篇给予推荐,推荐结果全院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研究生院培养与学位科。
三、奖励:
(一)获得“全国中医药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者,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将予以奖励;
(二)根据《广州中医药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试行)》(广中医校办〔2020〕242号)进行校内奖励:
1.获得“全国中医药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称号,奖励该研究生5万元/人。
2.获得“全国中医药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奖,奖励该研究生3万元/人。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倍乐
联系电话:020-36585411
电子邮箱:zbl10057@gzucm.edu.cn
材料提交地址:广州中医药大学三元里校区综教楼919室
附件1:全国中医药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附件2:论文推荐表
附件3:中英文摘要格式
附件4:作者简况表
附件5:论文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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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