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下半年毕业研究生:
按照研究生培养的相关规定,现需对2017年下半年毕业研究生(含港澳台兼读制研究生、延期毕业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进行培养情况审核,并提交相关书面材料。
一、课程学习
按研究生课程学习的要求,根据《研究生成绩单》对其学习情况进行审核。
(一)硕士生:
学术型硕士生要求完成10门课程,专业型硕士生要求完成7门课,其中政治、统计、专业课为必修课,及格分为70分,英语及格分为65分,其他课程为60分。
注:政治包括《自然辩证法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两部分内容,但按1门课程计。
(二)博士生:
学术型、专业型博士生,均要求完成7门课程,其中政治、统计(学术型)、循证医学、专业课为必修课,及格分为70分,英语及格分为65分,其他课程为60分。
(三)其他
港澳台学生在上述课程的基础上,免修政治课。外国留学生免修政治课、外语课。
注:研究生的培养类型是学术还是专业型,从录取时就确定了,在读期间不能随意更改。学术型的学科专业代码为100开头,专业型的学科专业代码为105开头。个人专业信息可自行登陆“教育部学信网”查询。
《专业课》由导师出题、批改评分,毕业学生必需要有《专业课》成绩,如仍没有《专业课》成绩的请查阅研究生院网站培养工作栏目《关于进行2017届毕业研究生专业课考试的通知》(2016年10月25日)。http://yjsy.gzucm.edu.cn/info/1041/4159.htm
二、开题情况
已按时完成开题工作。按研究生开题报告要求,研究生最迟须在二年级完成开题,并将文献综述,开题报告,开题报告评议表上交所在院所存档。
三、临床考核
临床专业学位研究生需进行临床轮训并临床考核,临床考核成绩要求80分以上。
四、学术活动
按照《广州中医药大学关于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的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硕士研究生、非医攻博研究生在学期间参加学术活动应不少于10次,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参加学术活动应不少于10次,做学术报告1次。”
港澳台学生、外国留学生、在职同等学力此项不要求。
说明:此学术活动指由大学研究生院认可并有批准编号的讲座(包括由其他部门如人事处、bwin必赢等部门主办或承办的会议和讲座),一附院发放的学分条(指明确写有“授予继续教育II类学分0.5分”的学分条)请贴在《临床轮训考核表》(黄皮本)封底内。
五、发表论文
(一)2013级(含)以前研究生
2013级(含)以前研究生延期至2017年毕业的,按照《广州中医药大学关于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2017年上半年毕业发表文章要求如下:
1.科研型博士
至少在学术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其中1篇须发表在中文核心期刊(根据论文发表时间的同时期中文核心期刊目录确定)、或国家核心期刊(属于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编制的“中国科学引文数据(CSCD)来源期刊中的核心期刊(自然科学类))、或SCI(需SCI收录证明)。
2.临床型博士
至少在在中文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文1篇。
3.科研型硕士、非医攻博研究生
至少在学术期刊公开发表论文1篇。
临床型硕士、港澳台学生、外国留学生此项不要求。
(二)2014级研究生
1.科学学位(学术型)的境内硕士研究生
要求在学期间至少在中文核心期刊(北京大学图书馆发布,下同)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学术论文1篇,或以前二名作者发表影响因子不低于1.0或以前三名作者发表影响因子不低于3.0的被SCI收录文章。
2.专业学位的境内硕士研究生
要求在学期间至少在科技核心期刊(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发布,下同)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学术论文1篇,或以前三名作者发表被SCI收录文章。
3.科学学位(学术型)的境内博士研究生
在学期间须提交公开发表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根据学科不同,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中药学、中西医结合基础的博士研究生须提交至少1篇发表影响因子不低于1.0的被SCI收录的文章;
(2)申请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的博士研究生须提交1篇SCI或3篇中文核心期刊(医史文献专业中华医史杂志、中医文献杂志视为中文核心期刊)发表的本专业相关学术论文。
以前二名作者发表影响因子不低于3.0或以前三名作者发表影响因子不低于6.0的被SCI收录文章可等同为以第一作者发表且影响因子不低于1.0的文章。
发表被SCI收录文章存在共同第一作者的,若另一共同作者也为我校申请学位人员,影响因子不低于3.0。
4. 专业学位的境内博士研究生
要求在学期间至少在中文核心期刊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学术论文1篇。
(三)学校设置的创新人才培养项目(如“1+4”创新班)、硕博连读(含非医攻博)等项目发表论文标准以其培养方案中要求为准。
上述论文均要求以第一作者发表,并注明“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例如:bwin必赢研究生),增刊、文献综述、论文摘要不计其内。
六、材料提交
(一)研究生需要提交材料
研究生整理好以下材料交各二级院、所审核:
1.培养计划(一式三份,原件,贴照片)
2.研究生成绩单(一式两份,均为原件,均有大学研究生院盖章)
3.文献综述、开题报告、开题报告评议表(一式一份,均为原件,文献综述、开题报告、评议表均分开装订,各标注页码,注意开题报告需要导师签名)。
4.《参加学术活动登记表》(原件,导师签名)
5. 《研究生科研和发表论文情况表》,附发表论文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包括期刊封面、目录、文章);如上交录用通知请导师签名(录用通知是否认定有效将由大学决定)。
6.临床专业学位的需要交:《临床轮训考核表》(黄皮本)、《临床考核评分表》。
(二)材料整理提交要求
1.所有材料必需齐全方可提交,研究生院不接收不完整的材料。
2.每位学生自备纸质档案袋(竖向)装个人提交材料,档案袋封面粘贴《2017年下半年毕业研究生培养审核材料目录》(见附件3),目录必须填写清晰、准确、完整。
3. 上述全部材料在2017年9月28日(周四)前交至各班班长或负责人处,由班长收齐于9月29日(周五)前统一交一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大学综教楼9楼919室,36585411)申老师。
七、审核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按照上述相关规定,认真完成对2017年下半年毕业研究生的培养审核登记工作,培养审核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
未达到培养审核规定要求的研究生将不准参加本季研究生答辩,并必须按照《广州中医药大学延期毕业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广中医研[2014]58号)文件精神,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延期手续。
为了不影响后期申请学位名单的公布,全部工作请务必于2017年10月上旬前完成并提交书面材料至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罗向晗
联系电话:39358484
附件1:2017年下半年毕业研究生培养审核合格名单汇总表
附件2:2017年下半年毕业生培养审核需补充材料名单汇总表
附件3:2017年下半年毕业研究生培养审核材料目录
附件4:研究生科研和发表论文情况表
附件5:广州中医药大学延期毕业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
研究生院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