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下半年毕业研究生:
根据我校研究生毕业、学位授予相关文件,现将2020年下半年研究生毕业研究生进行培养情况审核,并提交相关书面材料,工作安排如下:
一、毕业培养审核审核内容
1.课程成绩
按研究生课程学习的要求,根据《研究生成绩单》对其学习情况进行审核。必修课及格分为70,英语及格分为65,其他课程为60。
(1)硕士生
学术型硕士生要求完成10门课程,专业型硕士生要求完成7门课,课程成绩按入学当年规定:其中政治、统计、专业课为必修课,及格分为70分,英语及格分为65分,其他课程为60分。
政治课包括《自然辩证法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两部分内容,但按1门课程计。
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按要求完成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公共科目,完成情况由培养单位审定。
(2)博士生
学术型、专业型博士生,均要求完成7门课程,课程成绩按入学当年规定:其中政治、统计(学术型)、循证医学(专业型)、专业课为必修课,及格分为70分,英语及格分为65分,其他课程为60分。
以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除通过英语课程学习考核外,还必须通过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组织的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
(3)其他
港澳台研究生不计政治课,外国留学研究生不计政治课、外语课。
《专业课》由导师命题、评分,毕业研究生必须要有《专业课》成绩。具体要求按《关于进行2020届毕业研究生专业课考试的通知》(研生〔2019〕14号)执行。
研究生的培养类型是学术型还是专业型,从录取时就确定了,在读期间不能随意更改。专业代码以105开头的为专业型,其余为学术型。个人专业信息可登陆“教育部学信网”查询。
《专业课》由导师命题、评分,毕业研究生必需要有《专业课》成绩。具体要求按《关于进行2020届毕业研究生专业课考试的通知》(通知链接:http://yjsy.gzucm.edu.cn/info/1041/5475.htm)执行。
2.开题情况
已按时完成开题工作。按研究生开题报告要求,研究生最迟须在二年级完成开题(即开题时间与毕业时间相距必须不少于1年),并将文献综述、开题报告、开题报告评议表交所在院所存档、审核。
3.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根据培养方案要求,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通过中医类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4.临床技能考核
(1)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含同等学力博士)需进行临床轮训并通过临床技能考核,临床技能考核成绩要求80分以上。
(2)全日制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各学院可在前期各年度考核成绩的基础上,加权获得临床技能考核成绩。
(3)同等学力申请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人员必须通过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且成绩合格。
学术型研究生此项不做要求。
5.学术活动
(1)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术活动次数不少于66次(大学讲座和一附院讲座均可)。
(2)博士研究生、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要求如下:
按照《广州中医药大学关于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的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硕士研究生、非医攻博研究生在学期间参加学术活动应不少于10次,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参加学术活动应不少于10次,做学术报告1次。”
毕业研究生,在疫情防控期间所参加由学校研究生院、各学院组织的线上课程学习、线上讲座、网络学术活动等,各学院应予认可,但统计不得超过3次。请参加线上讲座等学术活动的同学,提供相关截图(含本人姓名和讲座信息)并用A4纸打印,本人签名后提交。
同等学力研究生(含同等学力博士、同等学力硕士)、港澳台、外国留学研究生此项不作要求。
6.发表论文
(1)按照《关于2020年毕业研究生学术论文审核要求的通知》(研生〔2019〕37号,附件8)进行审核。(即研究生无法提供已见刊论文的,应提供2020年12月31日前论文可以见刊的录用通知、承诺书、缴费凭证复印件、文章样稿,导师签署意见。)
港澳台、外国留学研究生此项不作要求。
(2)同等学力博士按照《关于印发《广州中医药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附件9)进行审核;
(3)同等学力硕士按照按照《关于印发《广州中医药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附件9)和《关于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补充通知》(附件10)进行审核。
7.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根据《关于2020届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授予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20〕10号),受新冠肺炎影响,国家卫生健康部门已将2020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调整至8月进行。教育部门不将“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作为学位授予的必要条件。
二、材料准备与提交
(一)申请毕业研究生(含同时申请毕业和学位的研究生)整理好以下材料纸质版并按要求交各二级院、所审核:
1.培养计划(所有研究生需交,二份,原件,贴照片)
2.研究生成绩单(所有研究生需交,二份,均原件,盖研究生院成绩单章,注意应包括专业课成绩!)
中期考核时提交的成绩单不符合培养审核的要求,必须重新打印盖章后重新提交!
3.文献综述、开题报告、开题报告评议表等(所有研究生需交,均为原件,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评议表均分开装订,各标注页码)。
4.《参加学术活动登记表》(原件一份,导师签名,专业学位硕士不需提交);
《中医住院医师各类培训登记卡(研究生)》(原件一份,导师签名,仅专业学位硕士提交)
5. 填写《2020年下半年毕业研究生发表论文一览表》(见附件2),附发表论文的相关资料复印件一份,所有研究生需交(境外生不需交)。
有见刊文章的:提供期刊封面、目录、文章(均为复印件),SCI收录论文须提供广州中医药大学图书馆出具的检索报告(复印件);
只有录用通知的提供:(1)补充提交见刊论文承诺书(附件4)、(2)录用通知复印件(本人签名,导师签署意见和签名)、(3)文章样稿、(4)缴费凭证复印件。
6. 临床专业学位的需要交:(1)《临床考核评分表》(原件,参加规培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和同等学力硕士不需交该评分表);(2)《临床轮训考核表》(原件,黄皮本,仅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需交)。
说明:如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参加临床考核后,相关考核材料已交科室秘书,则不需要提交此项材料。由科室秘书上后,由学院统一放入档案袋内。
7.执业医师资格证(仅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提交,复印件1份)
8.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1份(复印件1份,申请专业学位的同等学力硕士需交,其他人员不需交)。
(二)已毕业仅申请学位研究生整理好以下材料并按要求交各二级院、所审核:
请填写《2020年下半年毕业研究生培养审核情况汇总表》(附件1)和《2020年下半年毕业研究生发表论文一览表》(附件2)电子版,并提交发表论文的相关资料复印件一份。(已提交过的培养计划、开题报告、文献综述、评议表、成绩单等不需要重复上交)
三、材料整理提交要求
1.所有材料必需齐全方可提交,研究生院不接收不完整的材料。
2.之前中期考核已上交的部分培养材料(如培养计划、开题报告、文献综述、评议表),不需要重复提交!请补充提交其他培养材料即可!
中期考核提交的成绩单不符合培养审核的要求,必须重新打印盖章后重新提交!
3.每位学生自备纸质档案袋(竖向)装个人提交材料,档案袋封面粘贴《2020年下半年毕业研究生培养审核材料目录》(见附件3),目录必须填写清晰、准确、完整。
4.研究生填写《2020年下半年毕业研究生培养审核情况汇总表》(附件1)和《2020年下半年毕业研究生发表论文一览表》(附件2)电子版。
研究生将本人完整纸质档案袋交一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大学综教楼9楼919室),电子版(见附件1和2)发申老师邮箱dyqnz@gzucm.edu.cn。以上材料要求于9月25日(周五)前提交!
四、材料审核与信息上报
1.院所对研究生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毕业管理办法(试行)》、《广州中医药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2014)给予审核意见:拟不予毕业、拟仅毕业、拟毕业并授予学位、拟仅授予学位。
2.院所对毕业研究生培养审核情况、研究生发表论文情况在院所公示。
3.院所按照上述相关规定,认真完成对2020年下半年毕业研究生的培养审核登记工作,培养审核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未达到毕业要求的研究生将不准参加本季研究生答辩,并必须按照《广州中医药大学延期毕业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广中医研[2014]58号,附件5)文件精神,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延期手续。
一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联系人:申老师
一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36585411
一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联系地址:三元里校区大学综教楼919室
附件1:2020年下半年毕业研究生培养审核情况汇总表
附件2:2020年下半年毕业研究生发表论文一览表
附件3:2020年下半年毕业研究生培养审核材料目录
附件4:补充提交见刊论文承诺书
附件5:广州中医药大学延期毕业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
附件6:培养计划
附件7:开题报告、评议表、文献综述
附件8:关于2020年毕业研究生学术论文审核要求的通知
附件9:《广州中医药大学学位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实施细则》
附件10:《关于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补充通知》
bwin必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