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学科专业,各研究生导师,各研究生:
根据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毕业与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研生2021(58)号、研生2021(8)号)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现将2021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对象和答辩形式
延期毕业研究生(含全日制、港澳台、外国留学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人员。
既往曾申请学位但未通过论文检测、双盲评审、预答辩或论文答辩会者,须重新参加所有环节的工作。
港澳台、外国留学研究生原则上采取网络视频答辩,具体要求见第二轮通知。
二、学位申请与资格审核
1、申请学位人员须完成培养审核工作,培养审核工作通知见《关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毕业研究生培养审核工作的通知》,如有疑问请在QQ群(340441736)咨询申啸笑老师。
2、申请学位人员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秋季答辩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于9月15日前提交到黄纯美老师处(三元里校区综合教学楼9楼919室);
因论文检测、盲审等未通过未能获得学位的,按要求填写提交《申请表》;因发表论文不达标未能获得学位,现已达到要求的,请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毕业研究生培养审核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提交发表论文材料,不需要提交《申请表》。
3、所有申请学位人员自行加入一院2021年下半年研究生申请学位通知群,QQ群名“一临床2021下学位申请通知群”,QQ群号340441736,相关答辩通知和信息会通过QQ及时发送。
三、学位论文格式审查
1、所有研究生参照《《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基本要求与写作规范(修订)》(研生〔2021〕22号)进行格式和内容自我核查并提交研究生导师审核;
2、学位论文必须在研究生指导老师指导下认真完成,坚决杜绝学术不端和违反医学伦理等现象;
3、特别提醒:根据《广州中医药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2014年修订),博士学位论文不再区分学位类型,字数统一要求在5万字以上。
4、同等学力人员授予学位要求具体按照《广州中医药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实施细则(修订)》(广中医研【2016】82号)实施。
四、学位论文“查重检测”和“统计学检测”
(一)对象
(1)查重检测对象:拟申请答辩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
(2)统计学检测对象:拟申请答辩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
(二)查重检测论文提交
申请学位人员在9月16日下午5:30前
1、将学位论文的PDF电子文档提交大学研究生管理系统http://yjsglxt.gzucm.edu.cn:8077/pyxx/login.aspx,该系统无法登录问题请联系大学研究生院培养办黄琼婵老师39358484;既往曾提交论文需要撤销后重新提交请在QQ群中告知黄老师;
PDF电子文档学位论文的PDF电子文档,以“学号_作者_论文提交日期”命名,如“20121120123_张三_小青龙汤治疗变应性鼻炎临床观察和作用机制的研究”;
2、将《查重信息表》(见附件)发到邮箱530000739@qq.com,由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统一提交图书馆进行“查重检测”。
查重信息表以“申请人姓名+学号+论文检测信息采集表”重新命名。
3、特别提醒:提交的检测论文须为正确版本,须已经导师审核修改,提交前请认真核对,不接受因版本不正确导致查重检测不通过的二次查重申请。
4、检测结果认定及处理:
a.合格标准:
(1)达到相应的字数要求;
(2)博士学位论文总复制比低于25%(含),硕士学位论文总复制比低于30%(含);
b.不合格标准:
(1)学位论文首次“查重检测”总复制比超过50%,须延期答辩;
(2)学位论文第二次“查重检测”总复制比仍超过相关要求者;
(3)学位论文中主要章节内容存在有明显抄袭行为者;
(4)硕士学位论文的主要成果,或博士论文的创新性研究成果存在明显抄袭和剽窃行为者;
(三)统计学检测论文提交
1.注意:所有拟申请学位研究生、所有学位论文均需提交检测,经审查后出示“检测合格证明”或“未涉及统计学证明”。
2.要求:
提交统计学检测论文PDF格式电子版1份(注意封面学号必填),文件命名格式为“专业/学术学位+博士/硕士+学号+姓名+统计学检测论文”;
提交电子版原始数据,要求原始数据文件(建议spss文件)最好合并成一个数据文件,给出变量名标签;等级变量和分类变量应给出变量值标签;其他文件类型(如sas,stata等),必须附有变量说明文件,原始数据以“学号+姓名+统计学原始数据”命名。
提交《统计学论文信息汇总表》EXcel。
PDF论文、原始数据材料、《统计学论文信息汇总表》,于9月16日下午5:30前发送到邮箱530000739@qq.com。
3、特别提醒:
首次检测学位论文复制比超过50%,将延期答辩。“统计学检测”合格证明作为学位论文附件装订在“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情况”之后。
五、学位论文原始资料审核
院所按照《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原始资料审核办法》(广中医研〔2019〕24号)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原始资料审核。
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六、博士论文预答辩(10月10日前完成)
拟申请答辩博士生(含港澳台、外国留学生、同等学力人员)。根据《广州中医药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实施办法》(附件)要求,由导师或教研室组织专家举行预答辩会,形成预答辩评议并提交学院审核;
(1)聘请专家:由3名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教授组成(含本学科点负责人),其中至少有1-2名博士生导师。申请人主导师可参加预答辩,但不参加表决。
(2)完成时间:10月10日前。
(3)若有受疫情影响未能返校线下预答辩的境外研究生,可参照2021年线上答辩方案组织预答辩。
在9月30日前将《广州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汇总表》电子版发至530000739@qq.com,由学院汇总后提交大学备案抽查,预答辩结束后3天内将提交《预答辩申请表》、《预答辩评议表》纸质版交三元里校区大学综教楼919研究生办公室。相关材料纳入学位档案备案。《预答辩评议表》须纳入学位档案备案,要求A4纸双面打印。
说明:预答辩评议结果分为三个等级,A级:好,B级:较好,C级:一般,A级者视为预答辩通过,则进入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阶段。B级者,应根据预答辩专家组提出的意见,进行补充、修正。修改后的学位论文经导师审阅通过后,方可提出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申请。C级者,必须根据预答辩专家组提出的意见,针对课题研究工作及学位论文撰写中存在的问题,在导师指导下,作实质性的调整和改进,三个月后重新申请下一次预答辩。
七、学位论文评阅(10月17日前)
学位论文送专家评阅前须“查重检测”和“统计学检测”合格。涉密和延期公开论文按照《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规定》执行,下同。
所有申请答辩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均参与双盲评审。
(一)学位论文双盲评审流程
1、各拟申请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将学位论文于10月17日下午5:30前全部提交至院所,由院所统一提交“教育部学位中心学位论文送审平台”。
凡学位论文未按时提交至“教育部学位中心学位论文送审平台”的,视为放弃本次学位申请。
(二)提交材料
1.论文信息汇总表(excel格式)
2.学位论文原文(pdf格式)
3.论文摘要(txt文档)
(三)提交材料要求
*论文信息汇总表
(1)按照附件《XXX(姓名)盲审论文信息汇总表》中有关字段提示填写;
(2)汇总表中的字段不可删除;
(3)表格中有对应的字典,每个字段按照字典中的标准数据填写;每项填写内容的字数不能超过要求,多字少字均不能上传;
(4)标黄字段为必填项,标灰字段可不填写;
*学位论文原文
论文封面隐去作者姓名和指导教师姓名、学号等个人信息,保留学科专业名称及论文题目;
英文摘要扉页隐去作者姓名、导师姓名,保留学科专业名称及论文题目;
版权使用授权书作者和指导教师处勿签名,原创性声明作者处勿签名;
发表学术论文及参与科研情况等仅以第几作者注明即可,不要出现作者或他人姓名;
删去致谢页。
论文为PDF格式且命名为:10572_学号_LW.pdf(必须是下划线,不能有空格)。(二级学科代码,请以附件为准。)
切勿给论文加密,确保电子版论文能够正常打开。
*学位论文摘要
(1)中文,字数硕士论文1000字左右,博士3000字左右,txt文档。txt文档命名为:10572_学号_ZY.txt。
(2)摘要中不得出现作者、导师的姓名。
*提交材料文档形式要求
论文原文与论文摘要一起压缩成一个zip文件,并以“学号+姓名+全文和摘要”命名;汇总表excel以“学号+姓名”命名;
zip文件、excel汇总表两个附件不再压缩,于10月15日 下午5:30前发邮箱530000739@qq.com,邮件名称“专业/学术博士/硕士+姓名+盲评资料”。
八、涉密与延期公开论文申请
1、对于“研究成果未列入国家保密范围,但准备申请专利或技术转让,以及涉及技术或商业密码,在一段时间内不宜公开的学位论文”,请使用《研究生学位论文延期公开申请表》
2、对于“研究背景源于已确定密级的科研项目或课题的学位论文,或虽无涉密项目背景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论文”,请使用《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申报表》,且所有环节如:开题报告、中期考核、论文评阅、论文答辩等环节均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全程保密管理。
3、如需申请学位论文涉密,请于提交论文时一并提交相应《研究生学位论文延期公开申请表》或《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申报表》(见附件),并将《学位论文涉密汇总表》或《学位论文延期公开汇总表》(见附件)电子版以“姓名+涉密/延期公开汇总表”发至邮箱530000739@qq.com。
九、学位论文答辩
12月10日前完成。详见第二轮学位工作通知。
根据《广州中医药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由各学科教研室、学科组组织研究生答辩组学位论文答辩,答辩委员会专家对申请者保密,申请者本人不得出面聘请答辩委员。
答辩委员会在做出建议授予博士或硕士学位的决议时必须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含三分之二)方为通过。答辩记录应当场实时进行,内容详实完整,包括委员们提问和申请人回答的内容。
十、学位评定委员会分委会
12月21日前完成。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各成员单位会务准备工作同步进行。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决定或决议等资料应存档备查。学位评定委员会分委会形成建议授予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名单并确保无误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
十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拟于12月30或31日召开,如有更改,另行通知。
十二、毕业离校时间
拟于2022年1月10日,以届时通知为准。
提醒:已发送到QQ邮箱的电子材料如须修改更换,请先撤回原邮件再重新发送,以免版本混乱收取失误!
一院研究生办公室老师联系电话:
培养审核 申老师 36585411
学位申请、论文答辩 黄老师 3658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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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16日
附件:
1.研究生学位论文秋季答辩申请表
2.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要求附件
3.广州中医药大学学位论文检测附件
4.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附件
5.学位论文双盲评审附件
6.论文涉密、延期公开申请附件
7.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