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联合开展2014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4]78号)文件要求,现将2014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宗旨
根据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强师工程”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意见》和《广东省“强师工程”实施方案》,结合我省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实际,经研究并报经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同意,2014年,省教育厅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继续联合开展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从我省高校选派资助一批优秀教师赴国外知名大学、科研机构访学研修。
二、选派范围
(一)选派对象
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不含部委属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的在编在岗人员,选派总名额100名,分为高级研究学者和访问学者两类,每类名额视申报情况确定。各学校不限额申报。
(二)选派专业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广东省地方合作项目将在国家留学基金委重点资助的学科范围基础上,根据《广东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结合广东省“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需求,重点优先选派海洋科学、电子信息、机械制造、轻工食品、纺织服装、工业设计、金融服务、生物医药、农业生态等应用技术领域和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以及其他国民经济重点领域。
三、申请人条件
(一)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业务素质,在工作中表现优秀,具有学成回国为广东教育事业、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未享受过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资助。
(三)在所从事学科领域内有研究基础并取得一定成果。
(四)申请访问学者的,需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年龄45岁以下,有3年以上在推荐学校工作经历。申请高级研究学者的,年龄50岁以下,还需符合《2014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见附件1)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
(五)所有申请人均需自行联系国外导师和留学院校,并提交外方邀请函。
(六)外语水平须达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标准。
(七)身心健康。
四、资助标准
本项目由我省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联合资助,具体资助标准根据国家公派留学有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方式及选拔办法
(一)采取“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二)网上报名。申请人须于2014年4月6日-20日期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http://apply.csc.edu.cn)。申请人须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单位推荐意见表》无需扫描上传),网上报名指南详见附件2。
(三)提交纸质材料。完成网上申报后,申请人需按照附件材料要求(详见附件3)于4月21日前提交材料至学校,由学校统一报送省教育厅指定地址。
(四)评审及录取。学校将申请人材料报送省教育厅,省教育厅按申请条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按照计划选派名额的120%推荐给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初审后,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组织专家通过评审或视频面试的方式,对初审合格候选人进行评审,并确定录取人员名单。2014年专家终审工作将于6-7月进行。
(五)发放录取通知:2014年12月至2015年初,待地方支持经费到位后,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下发正式录取通知。被录取人员的留学国别及留学期限将按照其申请时填报的志愿国和期限确定,一经录取不作更改。留学资格有效期将保留至2016年12月31日(两年),逾期自动取消。
六、派出及管理
(一)办理同意派出函:留学人员派出前,须持本单位审核后的外方邀请信复印件、翻译件及外语合格证明等材料,到省教育厅交流处办理手续,之后本人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联系办理同意派出函。
(二)派出及管理:留学人员在派出前,须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和《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审核后再予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派出后应遵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规定。留学期间,留学人员应自觉接受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的管理。
七、有关要求
(一)各二级单位根据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和长远规划,精心安排,认真组织,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另,已入选我校2014年公派出国人员尚未办理出国(境)手续者,若符合申请条件,可申报该项目。
(二)申请人完成网上申报后,需按照附件材料要求(详见附件3)于4月11日前提交材料至bwin必赢教学处,由学院将申报人书面材料(一式5份,分别用曲别针别好,无须装订)统一报送学校人事处师资培养科(大学城校区办公楼916房),逾期恕不受理。
(三)申请人需加强外语培训、提高外语水平,确保访学进修质量。需要进行出国人员外语培训的可自行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联系。
联系人:谢波 联系电话:36585414
附件1:2014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doc
附件2: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doc
教学处
201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