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所、研究生培养基地:
按照研究生培养的相关规定,现需对2018年下半年毕业研究生(含港澳台兼读制研究生、延期毕业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进行培养情况审核,并提交相关书面材料。
一、课程学习
按研究生课程学习的要求,根据《研究生成绩单》对其学习情况进行审核。
(一)硕士生:
学术型硕士生要求完成10门课程,专业型硕士生要求完成7门课,其中政治、统计、专业课为必修课,及格分为70分,英语及格分为65分,其他课程为60分。
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完成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公共科目,完成情况由培养单位审定。
注:政治包括《自然辩证法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两部分内容,但按1门课程计。
(二)博士生:
学术型、专业型博士生,均要求完成7门课程,其中政治、统计(学术型)、循证医学(专业型)、专业课为必修课,及格分为70分,英语及格分为65分,其他课程为60分。
(三)其他
港澳台学生在上述课程的基础上,免修政治课。外国留学生免修政治课、外语课。
注:研究生的培养类型是学术还是专业型,从录取时就确定了,在读期间不能随意更改。学术型的学科专业代码为100开头,专业型的学科专业代码为105开头。个人专业信息可自行登陆“教育部学信网”查询。
《专业课》由导师出题、批改评分,毕业学生必需要有《专业课》成绩,如仍没有《专业课》成绩的请查阅研究生院网站培养工作栏目《关于进行2018届毕业研究生专业课考试的通知》(2017年10月31日)。
二、开题情况
已按时完成开题工作。按研究生开题报告要求,研究生最迟须在二年级完成开题,并将文献综述,开题报告,开题报告评议表上交所在院所存档。
三、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2015级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通过中医类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证考试。
四、临床技能考核
1.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2014级(含)以前临床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015级中医硕士专业学位境外研究生需进行临床轮训并临床技能考核,临床技能考核成绩要求80分以上。
2.2015级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境内)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结业考核合格。
五、学术活动
按照《广州中医药大学关于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的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硕士研究生、非医攻博研究生在学期间参加学术活动应不少于10次,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参加学术活动应不少于10次,做学术报告1次。”
非直属医院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术活动次数由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审定。港澳台学生、外国留学生此项不要求。
六、发表论文
(一)2013级研究生(不包括同等学力研究生)
2013级研究生延期至2018年毕业的,按照《广州中医药大学关于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2018年下半年毕业发表文章要求如下:
1.科研型博士
至少在学术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其中1篇须发表在中文核心期刊(根据论文发表时间的同时期中文核心期刊目录确定)、或国家核心期刊(属于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编制的“中国科学引文数据(CSCD)来源期刊中的核心期刊(自然科学类))、或SCI(需SCI收录证明)。
2.临床型博士
至少在在中文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文1篇。
3.非医攻博研究生
至少在学术期刊公开发表论文1篇。
港澳台学生、外国留学生此项不要求。
(二)2014级、2015级研究生(不包括同等学力研究生)
1.科学学位(学术型)的境内硕士研究生
要求在学期间至少在中文核心期刊(北京大学图书馆发布,下同)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学术论文1篇,或以前二名作者发表影响因子不低于1.0或以前三名作者发表影响因子不低于3.0的被SCI收录文章。
2.专业学位的境内硕士研究生
要求在学期间至少在科技核心期刊(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发布,下同)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学术论文1篇,或以前三名作者发表被SCI收录文章。
3.科学学位(学术型)的境内博士研究生
在学期间须提交公开发表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根据学科不同,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中药学、中西医结合基础的博士研究生须提交至少1篇发表影响因子不低于1.0的被SCI收录的文章;
(2)申请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的博士研究生须提交1篇SCI或3篇中文核心期刊(医史文献专业中华医史杂志、中医文献杂志视为中文核心期刊)发表的本专业相关学术论文。
以前二名作者发表影响因子不低于3.0或以前三名作者发表影响因子不低于6.0的被SCI收录文章可等同为以第一作者发表且影响因子不低于1.0的文章。
发表被SCI收录文章存在共同第一作者的,若另一共同作者也为我校申请学位人员,影响因子不低于3.0。
4. 专业学位的境内博士研究生
要求在学期间至少在中文核心期刊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学术论文1篇。
5.学校设置的创新人才培养项目发表论文标准以其培养方案及相关要求为准。同等学力发表论文要求以《广州中医药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实施细则(修订)》(http://yjsy.gzucm.edu.cn/info/1013/4331.htm)为准。
提前攻博(含卓越班)研究生论文发表要求:
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优秀硕士生(含卓越班)提前攻读博士学位资格遴选工作的通知》(广中医研〔2014〕47号),申请提前攻博的研究生,在博士培养阶段,应开展高水平科学研究,努力撰写高水平学术论文。博士在读期间,要求以独立或第一作者公开发表SCI论文1篇,并且,属于中医学学科专业的,文章影响因子需达到1.0及以上;属于中药学、中西医结合学科专业的,文章影响因子需达到2.0及以上。
根据《关于2015年申请提前攻博的补充通知》:以前二名作者发表影响因子不低于3.0或以前三名作者发表影响因子不低于6.0的被SCI收录文章可等同为以第一作者发表且影响因子不低于1.0的文章;以前二名作者发表影响因子不低于4.0的被SCI收录文章可等同为以第一作者发表且影响因子不低于2.0的文章。
(三)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
申请科学学位人员需提交1篇在中文核心期刊公开发表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须第一作者,增刊、文献综述、论文摘要不计其内),或以前二名作者发表影响因子不低于1.0或以前三名作者发表影响因子不低于3.0的SCI收录文章。作者单位须注明“广州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申请专业学位人员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和医师资格证书。在科技核心期刊(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发布)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学术论文1篇,或以前三名作者发表被SCI收录文章。申请人须第一作者,且增刊、文献综述、论文摘要不计其内。作者单位须注明“广州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四)同等学力博士研究生
提交3篇为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公开发表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增刊、文献综述、论文摘要不计其内)。作者单位须注明“广州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
七、材料提交
(一)研究生需要提交材料(同等学力除外)
1.培养计划(所有研究生需交,一式三份,原件,贴照片)
2.研究生成绩单(所有研究生需交,一式两份,均原件,均盖研究生院成绩单章)
3.文献综述、开题报告、开题报告评议表等(所有研究生需交,一式一份,均为原件,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评议表均分开装订,各标注页码)。
4.《参加学术活动登记表》(原件一份,导师签名,同等学力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不需提交);
《中医住院医师各类培训登记卡(研究生)》(原件一份,导师签名,仅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提交)
5. 《研究生科研和发表论文情况表》,附发表论文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包括期刊封面、目录、文章,如上交录取通知请由导师在录取通知上签名,录用通知是否认定有效将由大学决定))。
6. 申请临床专业学位的需要交:《临床轮训考核表》(全部临床专业学位研究生都需交)、《临床考核评分表》(规培专硕不需交该评分表)。
7.执业医师资格证(仅2015级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提交,复印件1份)
8.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证书或成绩证明(2015级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印件,该项可于结业考核结果公布后以班级为单位集中补交)
(二)同等学力研究生需要提交材料
1.培养计划(所有研究生需交,一式三份,原件,贴照片)
2.研究生课程考试成绩单(所有研究生需交,一式两份,均原件,均盖研究生院成绩单章)
3.全国统考英语成绩单(仅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需交,一式一份,请自行上网打印,不需盖章)
4.文献综述、开题报告、开题报告评议表等(所有研究生需交,一式一份,均为原件,文献综述、开题报告、评议表均分开装订,各标注页码)。
5. 《研究生科研和发表论文情况表》,附发表论文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包括期刊封面、目录、文章,如上交录取通知请由导师在录取通知上签名,录用通知是否认定有效将由大学决定))。
6. 申请临床专业学位的需要交:
(1)、《临床考核评分表》(规培专硕不需交该评分表),
(2)、住院医师规范化合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3)、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二)材料整理提交要求
1.所有材料必需齐全方可提交,研究生院不接收不完整的材料。
2.每位学生自备纸质档案袋(竖向)装个人提交材料,档案袋封面粘贴《2018年下半年毕业研究生培养审核材料目录》(见附件3),目录必须填写清晰、准确、完整。
3. 上述全部材料在2018年9月25日(周一)前交至一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大学综教楼9楼919室),电子版(见附件1和2,发申老师邮箱dyqnz@gzucm.edu.cn)。
七、审核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按照上述相关规定,认真完成对2018年下半年毕业研究生的培养审核登记工作,培养审核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
未达到培养审核规定要求的研究生将不准参加本季研究生答辩,并必须按照《广州中医药大学延期毕业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广中医研[2014]58号)文件精神,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延期手续。
为了不影响后期申请学位名单的公布,全部工作请务必于2018年9月规定时间前完成并提交书面材料。
大学研究生院培养办联系人:罗向晗,谢燕玲
大学研究生院培养办联系电话:39358484
一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联系人:申老师
一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36585411
一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联系地点:三元里校区大学综教楼919室
附件1:2018年下半年毕业研究生培养审核合格名单汇总表
附件2:2018年下半年毕业生培养审核需补充材料名单汇总表
附件3:2018年下半年毕业研究生培养审核材料目录
附件4:研究生科研和发表论文情况表
附件5:广州中医药大学延期毕业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
附件6:培养计划
附件7:开题报告、评议表、文献综述
附件8:广州中医药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实施细则(修订)
研究生院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