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研究生:
根据《广州中医药大学优秀研究生学术创新成果奖励办法》(广中医研〔2017〕53号)规定,2017年的优秀研究生学术创新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请各有关研究生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本次优秀研究生学术创新成果奖励针对高水平论文成果,申报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报者应为我校在读及2016届、2017届、2018届毕业研究生(含全日制、非全日制及长学制研究生阶段),且是发表论文的第一作者;如有多名并列第一作者,申报者应排名首位。
(二)申报者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为“广州中医药大学(Guangzhou University of Chinese Medicine)”。
(三)论文发表时间应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并且为研究生在学期间及毕业后一年内(精确到月)发表。
二、申报统计
(一)统计范围
(一)统计范围
原论文、收录论文情况,请参照《广州中医药大学优秀研究生学术创新成果奖励办法》:即在《NATURE》、《SCIENCE》、《Cell》等国际顶级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原论文,或被科学引文索引(SCI、SCIE)、工程索引(EI)收录的学术论文。
(二)申报要求
1.所有本次申报者都需填写《广州中医药大学优秀研究生学术创新成果(论文)奖励申报表》,导师审核、签名,院、所审核后盖章。
2.申报学术论文奖励时请附上由广州中医药大学图书馆出具的收录证明(原件,注明文章类型、分区、影响因子情况),附上杂志的封面、目录、论文正文、封底的复印件,导师审核签字,二级单位审查盖章。论文奖励依据以论文发表当年JCR(汤森路透)发布的最新SCI期刊分区列表为准(学校图书馆提供)。
3.申报研究生在9月26日前将《广州中医药大学优秀研究生学术创新成果(论文)奖励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式1份提交至大学三元里综合教学楼919黄老师处;《广州中医药大学优秀研究生学术创新成果(论文)奖励申报表》、《优秀研究生学术创新成果(论文)奖励申报情况汇总表》电子版表格发送至邮箱530000739@qq.com。
邮件名称须注明申报人学号+博士/硕士+姓名。
根据大学要求,本次奖励只接受院、所统一申报,不接受研究生个人申报。
4.申报必须由研究生本人提出,导师对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承担相应纪律和法律责任。
5.学院将对优秀研究生学术创新成果(论文)奖励申报情况公示7天。
三、奖励标准
论文类别仅限Article,摘要等文章不予奖励,按《广州中医药大学优秀研究生学术创新成果奖励办法》(广中医研〔2017〕53号)规定执行。
四、奖励发放说明
根据财务处规定奖励必须转账至银行卡,请申报人将本人中国银行卡卡号,在《优秀研究生学术创新成果(论文)奖励申报情况汇总表》中如实填写。
已毕业研究生的中国银行卡号如已变更,请提交本人变更后的中国银行卡和身份证复印件(均为正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且在复印件上签名、注明用途及日期,和其他材料一并提交,以便于奖励的顺利发放。
限于财务相关规定及流程时限,若研究生提交其他银行的银行卡号作为奖励接收账户,导致奖励发放失败,责任由研究生本人承担。
附件:1.广州中医药大学优秀研究生学术创新成果(论文)奖励申报表
2.优秀研究生学术创新成果(论文)奖励申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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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20日